我的会计学的基本思维方式<追究事物的本质>
2022-09-30 09:52 更新
应该把财务、会计放在企业经营的中枢地位,切勿囫囵吞枣,盲从“按照会计理论,就应该是这样”的常识和习惯。追溯何谓正确的这一原理原则,去加深理解非常重要。即使是政府做的决策,也要依照何谓正确这一本质,彻底地思考,直到完全理解为止。
在会计领域,如何依照原理原则进行判断,我想以固定资产折旧年数为例进行说明。
所谓折旧,就是规定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能够正常运转的使用寿命,在可使用期间,作为费用打入成本的意思。按照会计的常识,要根据政府制定的“法定折旧年数”进行折旧。然而,按照法定折旧年数,实际只有5到6年使用寿命的陶瓷生产设备,却要分12年来折旧。法定折旧年数是按照重视公平课税的税法制定的,有时会偏离按照设备的正常使用年限打入成本的原则。我决定不遵从法定折旧年数,在会计上实行所谓多缴税的“有税折旧” ,即按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,计算折旧。
在经营上,必须回溯到原理原则,凡事都追求事物的本质。我将此称为“追究本质的原则”。我的思想的背后蕴藏着,彻底追究事物本质的性质。在技术领域、研究领域,如果说我比其他人做得稍微好一点,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则。在学习会计的时候,和进行研究开发一样,我始终怀有“为什么会是这样”的疑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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